在《技術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建議書中,工信部表示,近年來,隨著汽車電動化、智能化的快速發展,隱藏式車門把手憑借美觀、科技感強等優勢被廣泛應用。市場上的車門把手產品呈現出工作原理、形式多樣化趨勢,在市場應用過程中暴露出以下問題:強度不足、控制邏輯存在潛在安全風險、識別操作難(隱蔽無標志)、斷電失效、夾手等。
這些問題帶來了潛在的逃生與救援風險,如:碰撞、起火等事故中,造成斷電現象,使電動式外門把手、電動式車門內把手失效,增大救援及逃生阻礙;無明顯、統一標志,增加緊急情況下的操作難度。
因此,從救援逃生角度,車企需強化汽車車門外把手在碰撞以及車輛起火等事故場景的安全邏輯,增加機械或者斷電保護等安全冗余設計要求,保證斷電、碰撞等事故中車門系統能夠開啟,從而進行救援及逃生活動;保證翻滾、墜落事故中,能夠防止門把手的誤作用,從而降低乘員跌落風險;規范隱藏式車門內把手、應急式車門內把手易于識別的安全標志,保證標志可見性,從而降低乘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難度;保證車門把手的結構強度,防止事故發生后門鎖操縱機構功能喪失。
《技術要求》規定了汽車應急式車門內把手的安裝要求、隱藏式車門內把手和應急式車門內把手的標志要求、電動式車門外把手的防夾要求與試驗方法、車門外把手和車門內把手的強度要求與試驗方法、電動式車門把手的動態試驗要求與試驗方法。《技術要求》適用于 M1 類(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不超過 9 座的載客車輛)、N1 類(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 3500kg 的載貨汽車)汽車和多用途貨車的車門把手,其他車輛車門把手參照執行。
目前,其他國家尚未出臺與汽車門把手相關的技術標準。國內相關標準包括《汽車車外門拉手》標準與《乘用車車門內開拉手總成》標準,兩項標準對門把手的耐久、強度、耐高低溫、耐振動、耐腐蝕等性能提出了技術要求。但未對電動式、隱藏式車門把手的布置、標志、安全功能、結構強度提出技術要求。
近幾年,國內發生多起因車輛碰撞或起火導致駕乘人員無法打開車門而傷亡的案例。例如,2023 年 9 月,一輛新能源轎車在蘇州境內高速行駛時失控撞上隔離帶,車輛瞬間起火燃燒,路人嘗試救援時發現車門無法打開,車內一對夫妻最終遇難;2024 年 9 月,一輛新能源 SUV 在山西運城境內高速追尾養護車輛后前機艙起火,事故發生后車門因撞擊導致控制器失效,車內 3 人被困;2025 年 3 月,一輛新能源跑車安徽境內撞擊隔離帶水泥樁后爆燃,因車輛采用無框車門 + 電吸門設計,碰撞后車門無法手動解鎖,車內 3 人全部身亡。
上述幾起事故的共性原因包括:碰撞導致電路斷電后,隱藏式門把手、電吸門等電子部件無法正常工作,機械解鎖裝置缺失或位置隱蔽;高速碰撞中車身變形導致車門卡死,傳統機械鑰匙無法開啟;鋰電池起火后釋放有毒氣體,火勢蔓延速度極快,擠壓逃生時間窗口;部分事故中智能輔助駕駛系統未及時退出,駕駛員反應時間被壓縮。
類似事故時常引發社會對于汽車隱藏式門把手、動力電池、智駕系統安全性的討論,并呼吁汽車強制配備機械應急解鎖裝置、優化碰撞后斷電邏輯、加強電池碰撞防護。
汽車安全事故頻發,引起工信部等部門的高度重視。4 月 14 日,工信部發布《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對車載動力電池安全性提出更高標準,要求動力電池在進行內部加熱、底部撞擊、300 次快充循環后進行外部短路測試時不起火、不爆炸,被稱為 " 史上最嚴 " 動力電池新國標。4 月 16 日,工信部發布通告,要求汽車企業充分開展 " 組合駕駛輔助 " 測試驗證,且不得進行夸大和虛假宣傳。時隔不到一個月,工信部再次出手,這一次重點整頓隱藏式車門把手亂象。
" 工信部此舉意在強化安全邏輯、增加安全冗余設計等,降低潛在風險,保障人員生命安全。該標準的制定將填補空白,為車企設計生產提供規范,促使行業重視安全,平衡美學與實用性,避免‘偽創新’。" 國家標準委技術委員周迪向經濟觀察報表示,新標準的推進釋放出功能大于形式的信號,引導車企在追求創新時優先考慮安全性能,推動汽車行業向更安全、更可靠的方向發展。
中關村物聯網產業聯盟副秘書長袁帥認為,工信部這一舉措彰顯了政府部門對汽車安全的高度重視,以及積極履行監管職責的擔當,不僅順應汽車行業發展趨勢,滿足消費者對安全性能日益增長的需求,更有助于推動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減少因車門把手安全問題引發的事故與損失,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為汽車行業在創新與安全之間找到平衡點提供有力支撐,對提升我國汽車產品整體安全水平與國際競爭力具有深遠意義。
此外,袁帥還提出,除電池、輔助駕駛、車門把手外,當下汽車在設計、配置上存在諸多其他高風險因素,包括座椅和燈光系統設計不合理、汽車電子系統過于復雜等等。周迪也表示,電子后視鏡、單踏板模式、中控屏掛擋、無實體按鍵設計、半幅方向盤等新配置、新功能、新設計等,都存在較高安全隱患。